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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浙江省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的梳理

    产业发展目标与规划

    • 产能与出口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目标超过120万辆,占全省汽车生产总量比重超60%,占全国产量的10%左右。推动新能源整车出口量超过20万辆,重点支持杭州、宁波等地的智能汽车和氢能汽车特色基地建设。

    • 产业链布局优化:壮大动力电池产业,计划建成动力电池产能超150GWh,加快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研发及产业化。打造杭州、宁波等“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推动长三角产业链协同合作,共建充换电、氢能等基础设施网络。

    财税与金融支持政策

    • 财政奖补: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直接分配到市县,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及新业态培育。对符合条件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节能降碳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落实车船税、购置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 购车补贴细则: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入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最高补贴1.5万元。

    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 智能汽车研发:加速L3级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及量产,支持杭州、宁波等地开展高精度地图试点和智慧道路改造。推动5G车联网示范区建设,打造无人驾驶出行、智慧物流等新业态。

    • 氢能与绿色技术: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计划在公交、港口等领域推广近5000辆,推进环杭州湾“氢走廊”建设。推动甲醇动力新能源重卡应用,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绿色低碳工厂创建。

    基础设施与推广应用

    • 充换电与加氢网络: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超10万个、加氢站50座,推广“一键找桩”数字化服务。鼓励换电站建设,完善充电桩智能有序改造,优先保障新能源汽车项目用地。

    • 公共领域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占比达100%(特殊场景除外)。

    区域协同与市场拓展

    • 长三角一体化:共建产业链联盟,推动检测标准互认,协同打造跨区域氢燃料电池示范线。

    • 消费促进:鼓励发放消费券、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优化新能源车辆禁限行政策,公共停车场提供首小时免费停放。

    以上政策体现了浙江省通过多维度支持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同时通过补贴和基建完善加速市场普及。具体实施细则可参考各责任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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