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报废补贴还有五天!!!!
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浙江省置换补贴还有五天!!!
换购新能源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5万元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价格15万元至25万元(不含)的补贴15000元,价格25万元以上的补贴18000元。
换购燃油乘用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5万元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6000元,价格15万元至25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价格25万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
实施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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