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3月31日,期间如资金申请额度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同步结束。
活动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
1.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2.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券。
3.申请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发票日期需在2024年2月20日(含)-3月31日(含)之间。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4.落籍地域不限制。
消费者申报
(1)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2)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车补贴”。
(3)选择“2024年长春市新春汽车促消费活动”,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4)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销售方名称需与附件2的企业名称一致)。
②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的第一页和第二页)。
审核时间
审核发放时间3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将消费券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 - “我的” - “红包”- “专享红包”。
消费券领取
①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会显示“复审通过”,消费券按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
②消费者收到消费券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APP”-“我的”- “红包”- “专享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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