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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全县停车位有调整!关于实施《全县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试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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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台发布2023-06-27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国务院、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切实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全县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试行)》,现向社会予以公布,十项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灵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933-5939355

    灵台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6日

    全县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十项措施(试行)

    按照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为全面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公安交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增设重点区域停车泊位。按照能停尽停原则,在县城区行政中心西侧、原教育局东侧、原气象局西侧、荆山学校东侧、县邮政公司后院增设临时停车场5处停车泊位501个,允许小型车辆停放。

    二、增设潮汐临时停车泊位。溪河南路(溪河南路东口至人社局门口)东段南侧每日12时30分至14时、18时30分至次日8时为停车时段,其余时间为禁停时段,车辆顺向停放,严禁双排或逆向停放,公交站台、小区停车场(库)出入路口、消防通道等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路口禁止停放。

    三、增设景区临时停车泊位。在荆山-古灵台景区、中台镇康家沟景区、邵寨镇干槐树景区、独店镇皇甫谧文化园、星火乡王家庄红色旅游示范村周边空地,增设临时停车场5个停车泊位450个,允许小型车辆停放。

    四、增设交管业务办理窗口。运行“交所合一”机制,在全县所有派出所成立交警中队,开展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和简单交通事故处理等业务。在什字派出所增设交管业务窗口,办理简易交通违法处理和简易车驾管业务。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窗口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增设外地车辆和驾驶人办理业务“绿色窗口”,对外地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即办、即结。

    五、增设对外开放停车场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县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适时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倡导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开放停车泊位,对外开放自建停车区域和停车泊位12处326个,供游客和市民临时停放。

    六、优化轻微违法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以劝离、警告为主。对违停车辆通过交管“12123”APP发送提示信息,或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提醒其尽快驶离。

    七、优化外地车辆管理措施。对外地来灵小型客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提醒为主,不予处罚,对外地来灵其他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视情柔性处理,对公安部规定的八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快速处理。

    八、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进一步放宽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时段、路段;对货运车辆未影响道路通行临时停车装卸货物的,不予处罚;对新能源轻型及以下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确需限行的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6小时;对交管“12123”APP申请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的,审核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九、优化勤务模式运行机制。持续加强“八小时以外”、周末和节假日期间的勤务部署,抽调精干警力和“快骑队”,增强巡逻执勤力量,加强城区主要街道和景区周边道路交通疏导,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夜间实行“警灯常亮”工程,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十、优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全面优化城市主要道路、旅游景区周边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完善城市主要道路和旅游景区指路标志和交通信号灯配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置不规范的信号灯和标志标线等即查即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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