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关于启用摩托车电子化考场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安机关车驾管业务服务,根据公安部第162号部令要求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利通区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启用电子化考场,采用计算机系统评判,同时停止人工评判考试,利通区参加摩托车考试学员统一在车管所利通分所报名受理,自培或培训合格后按照预约时间到利通分所摩托车电子化考场参加考试。其它县区在2023年8月1日前开展摩托车电子化考试。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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