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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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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晚报2022-11-05

    11月5日,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今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公告》显示,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介绍,该政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值得提醒的是,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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