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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溪河南路部分路段禁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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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台发布2022-04-02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平安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从即日起拟对溪河南路(人社局—南山公墓口路段)实施禁停,取消该路段南侧的临时泊车位,实行部分路段禁停。滨河新城小区居住的用车户车辆即日起有序停放在小区内的停车位上,不再沿路停放。

      以上路段交通标志、标识待安装后另行公告启用时间,请广大市民周知。

      灵台县公安局

      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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