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买分卖分勾当的人入神了!4月1日起,公安部有新规定:买分卖分最高罚10万元。
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新《管理办法》调整了相关记分规则,买分卖分最高罚10万元。新《管理办法》的记分标准分五个档位,即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新《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记12分;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新《管理办法》还将在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融媒记者 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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