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还是否记得,前段时间蔚来的一台EC6曾经发生过一起极其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在高速上高速碰撞护栏起火,并直接导致驾驶座上的车主丧生。这是近几年来新势力所有量产车中比较严重的一起交通事故(有人死亡),那件事当时对蔚来的品牌声誉和股价,都造成了切实的负面影响。

而就在这两天,同样是蔚来,又出事了,而且,这又是一次直接导致有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

自动驾驶导致车主撞车身故?
这件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位企业家车主,驾驶着自己的蔚来ES8在晚上行驶在高速路上,根据现在网络上公布的关于这位车主生前公布的朋友圈截图可知两个事实:这位车主打开了“自动驾驶系统”并似乎对这台车的“自动驾驶”功能表示放心和信任,猜测应该以前多次有类似的高速路上开着自动驾驶行车的经历了。

第二,事发时间在深夜,从车主的言语中可以察觉,车主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好,比较疲惫,把深夜高速驾驶(这个确实要耗费很多精力)的精神负担更多依靠在了自己车的“自动驾驶系统”上。而且从车主公布的朋友圈截图中出现的,车主对自己车辆中控屏的拍照来看,当时事发前,车主应当是有一段时间属于完全脱离车辆管控,说人话就是不看路不管车子,双手离盘,可能还在刷手机。如果这些属实,这都可以证明这位车主对蔚来“自动驾驶系统”的高度信任。
而从事故新闻中呈现出来的撞击后车辆毁损形态来看,整个前排包括A柱几乎被“夷为平地”,而车辆引擎盖和后排区域则毫发无伤,根据常见的高速事故判断,这辆车有相当可能的事故原因是高速撞击没有安装防撞栏杆的大货车或半挂车货箱后部,整台ES8切进大车货箱底部,过高的速度和这种撞击形态会直接导致整个前排所有乘员当场死亡。

所以看到这里,问题的核心貌似就很清晰了,就是蔚来的自动驾驶系统直接导致的这起严重事故。如果我们回顾以往的新闻片段也可以知道,蔚来无论是早期的ES8乃至ES6,再到后期的ES6新版再到EC6这几台车,它的自动驾驶系统都出过很多毛病,其中很严重的一点就是在某些路况和光照条件下无法识别某些大型车。

到底是不是蔚来的责任?
在蔚来的公告中,他们强调了一点:蔚来的这套系统只是驾驶辅助系统,不是自动驾驶,不能按自动驾驶来定责。这个出发点从官方角度看是没问题的,首先,无论初期蔚来还是现在的蔚来,它的那套叫NOP的东西,都只是一套L2.5(现在是L3)的自动辅助驾驶系统。而如今的蔚来,在官方渠道确实也早就没有再宣传这套系统是“自动驾驶”了。

所以送法律角度看,蔚来的免责声明有效。但从道德层面上看并不其然。首先,蔚来从早期一直到现在,在几乎所有非官方渠道,都暗示他们的系统是“自动驾驶”,营销手法也不断地把这套系统的先进性往真正的自动驾驶系统靠拢。但最近我们也获知,工信部已经就车辆自动驾驶的实际能力作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车企必须向消费者明确指出,这辆车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什么能力而不能替代哪些功能。这次的蔚来事件,进一步印证了这个国家新规定的紧迫性。
这些不当营销很容易会让大多数不懂自动驾驶分类的旁观者和车主们,高估了蔚来辅助驾驶系统的实际能力,他们会认为,现在蔚来的系统和小鹏的,和特斯拉的一样,也都是“能自己开的自动驾驶”,而不是“帮助驾驶但不能自己开”的辅助驾驶。

法律是否会判决蔚来赔偿?
可以说这是营销造成的问题。当然,蔚来难辞其咎,主要错就错在太夸大地宣传了自家的辅助驾驶系统,进而让行外人士产生深刻的误解。但考虑到上述所有这些宣传,基于的都是非官方渠道,如果车主家人就此打官司要求法院判决蔚来负担巨额赔偿的话,在当事人(原告方)举证阶段就会面临重大问题: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呈现的证据链,是不足以证明蔚来官方和车主事故身亡这件事有强关联的。在法院的判决体系下,以后哪怕打官司,家属的胜算并不大。

当然,如果单纯从法律条文来看,蔚来对这件事可能属于“相对无过错方”,因为这件事的定性很明显就是交通事故。但如果作为车主家属要获得赔偿,关键还得看这件事的舆论风波有多大,舆论导向性如何。如果舆论明显倾向于蔚来的反面,那么蔚来判赔的几率不小。
但从如今这件事并不算高的舆论风向来看,事情的最终发展方向,可能并不会对蔚来的企业形象构成太大冲击。当然了,民事赔偿是少不了的,但你要说这件事会对蔚来有啥影响?这可能真的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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