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系列解读
开栏的话
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从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 11 项具体意见。为了让汽车行业和企业更好地理解并参照执行,促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健康可持续发展,从本期起,本报将开设“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系列解读”专栏,邀请行业相关专家、权威人士从不同角度对该文件进行全方位解读。
汽车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在产品结构、功能实现等方面,智能网联汽车与传统汽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产品和技术持续迭代,车辆基本特征、技术参数不断变化,在深刻改变汽车产品形态和生产使用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等问题。在此背景下,结合当前产业实际和管理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管理方向和原则要求,为后续有序推进准入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路径,有利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一、系统谋划,完善准入管理体系
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既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坚守安全底线的要求。《意见》明确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原则要求,逐步探索开展准入管理,加快产品推广应用,有利于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同时,《意见》指导企业加强能力建设,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符合产业现状和实际监管需求,有利于切实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意见》共 5 个部分、11 项内容,系统提出了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一是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要求,完善车辆准入管理体系。二是管理范围涵盖了具有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履行告知义务、脱手检测、人机交互、数据记录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要求。三是参考国际经验,对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产品提出过程保障、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和实际道路测试等“多支柱”验证要求。四是从建立自查机制、加强监督实施、夯实基础能力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意见》顺利实施。
二、聚焦安全,提升准入管理要求
安全、节能、环保、防盗一直是车辆准入管理的重点,对于智能网联汽车而言,安全问题更加凸显。一是网络安全风险,随着车载系统的数量和复杂性不断增加,对网络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汽车与制造商之间的信息交互(如 OTA、监测等)、车车通信(V2V)、汽车 与 基 础 设 施 之 间 的 通 信(V2I)以及车与智能手机和设备的通信,都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提出新要求。二是数据安全风险,为实现一定的自动驾驶功能、人机交互和驾乘体验,智能网联汽车可能会收集地图信息、设施地理位置、实时交通路况、行人车辆和城市建筑轮廓等环境敏感数据,采集车内人员的指纹、脸部特征、语音语调等个人信息,可能会向后台服务器传送车辆行驶过程中采集的数据,产生数据安全问题。三是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风险,对搭载L3级及以上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驾驶权发生转移,提高了对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的要求。为验证产品安全,需要进行大量的场景测试,部件、局部系统安全也并不能代表整车系统安全,测试、验证、评价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性更加困难。
《意见》以安全为主线,提出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要求。对于生产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提出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保障的能力。对于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尤其是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明确提出了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等过程保障要求,以及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网络安全、软件升级、数据记录等测试要求。

三、应对变化,明确准入管理措施
与传统车辆相比,智能网联汽车的系统结构更加复杂,大量应用了大数据、人工智能、协同计算等信息技术,软件特征更加明显。同时,车辆软件升级广泛应用、日益频繁,功能持续迭代更新,对车辆质量安全管理带来挑战。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升级,《意见》明确了准入管理要求。一是提出备案要求,企业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二是明确了技术参数变更申报要求,在线升级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完成产品的变更扩展,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三是为保障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产品安全可靠,明确提出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
四、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准入管理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交通等领域融合创新的重要载体,目前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商业化前期阶段。世界主要国家地区持续加大政策法规和技术创新支持,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抢占发展先机。准入管理既是坚守安全底线的关键,也是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总体来看,《意见》延续了企业准入、产品准入、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等管理框架,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原则要求。在后续的工作中,将会加强《意见》宣贯和工作协同,继续深化细化管理要求,通过企业自查等方式着力推进《意见》落地。此外,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将稳妥有序探索准入管理,不断积累管理经验,持续完善管理体系。
(作者瞿国春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主任)
文:瞿国春 编辑:李卿 版式:赵方婷
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342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