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关于在崆峒区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及第二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按照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工信发〔2020〕166号)的工作部署要求,为实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工作目标,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崆峒公安分局决定自2021年6月26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行拆卸阶段(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0日)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10月10日)
二、整治区域
平凉市崆峒区辖区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
(一)普通货车和挂车擅自加高栏板、增加钢板弹簧片数、改变钢板弹簧形式、加长货箱、增加车轴等违法行为。
(二)厢式货车、挂车和罐式货车、挂车擅自改装货箱、罐体等违法行为。
(三)仓栅式货车擅自改装仓笼或栅栏,加高底部栏板,拆除顶部栏杆或挡条等违法行为。
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和管理。集中整治阶段崆峒公安分局交管部门将对发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技术参数的货运车辆,一律予以暂扣,直至消除违法状态,恢复原状,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发现问题当场监督整改,当场不能整改到位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对妨碍、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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