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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性”停车?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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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新闻网2021-05-16

    小伙伴们平时有没有注意到

    在街上不少车辆乱停乱放

    严重阻碍了交通,

    甚至引起交通堵塞或事故

    但是现在,再也不能任性了

    因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也要处罚

    博白:

    “任性”停车将被处罚!

    为进一步推进广西文明城市创建,打赢创城攻坚战,也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停车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切实维护城区道路通行和市容管理秩序,彻底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影响市容和堵塞交通问题,5月15日,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派出工作人员在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点指导工人画停车线。

    非机动车五花八门的花式停车

    不但影响通行、市容

    还存在安全隐患

    什么样的行为是非机动车、机动车人行道违停呢?

    非机动车人行道违停就是非机动车未按照人行道划定区域进行停放,还有一种就是机动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上。

    随心所欲型

    特点:想停哪里就停哪里,对划定的停车框熟视无睹!

    无停车位随意停车型

    特点:想停哪里就停哪里,机动车停上人行道!

    那么,怎样才是既正确又文明的停放方式呢?

    各位车主们,应该这样做。

    第一,请找到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

    第二,车头朝外统一停放

    就像这样

    ⬇⬇⬇

    下一步,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将加强规范停车整治力度,

    人行道及公共场地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将由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粘贴《违章停车告知单》;对违法停放的非机动车,一律拖离现场,由违法责任人出具相关证明后,处理放行。

    停车有风险,车主需谨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条:机动车应当在城市停车场、道路、居民小区等划定停放车辆的位置有序停放。禁止在城市广场、人行道、绿地以及未划定停车位置的区域停放。非机动车应当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划定停放车辆的位置有序停放。禁止在城市广场、绿地、桥面、过街隧道等不准停放的区域停放。因停放车辆损坏人行道路、城市广场、绿地、桥面、过街隧道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建、改建道路应当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点纳入规划,合理设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

    请大家自觉依规停放车辆

    减少违停行为

    做一个文明的人

    来源 | 博白县融媒体中心

    责编 | 宁 夏

    校对 | 张冠中

    审核 | 陈旭庆

    监制 | 钟日新

    出品 | 玉林日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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