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畅交通”方案要求,为确保城区主干道安全、有序、通畅,献县交警大队本着“应划尽划”工作原则,加大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力度,方便机动车停放,强化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全力保障群众平安顺利出行。

按照“一条街一条街排查治理”模式,通过逐条街道实地踏勘,“一街一方案、一点一方案”分类施策、分别施划。


2021年截止目前,已在燕京大道南段等19条街道施划停车泊位3253个。
与此同时,交警大队实施“提前上岗、推迟下岗”延时勤务“站高峰”工作模式,加强警力投入,加大对机动车逆向停放、停放不入位等违法行为治理力度。



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是动态交通秩序混乱之源。机动车乱停乱放,是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通行的重要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主路及辅路,严禁机动车停放。停车泊位上面均施划了指示箭头,逆向、不按照指示箭头方向停放的也将受到处罚。对乱停乱放的无号牌电动车或老年代步车一律拖移暂扣。

机动车或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占用了公共道路资源,方便的是一己一时,其行为蔑视了法规,侵犯了其他机动车及驾驶人的通行权益,给所有经过这里的车辆和驾驶人带来极大地不方便,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及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为了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请您停车入位,献县交警将违停必纠。
来源:献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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