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司机注意
镇江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关于深化文明创建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
镇江10个路段将禁止停车
通告自2020年12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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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文明创建
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停车管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市交通面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在以下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1.江滨路(滨水路口—汝山路口);
2.滨水路(东吴路口—东吴路焦山老大门);
3.东吴路(江滨路口—东吴路焦山老大门);
4.古城路(桃花坞路口—江滨路口);
5.五里路(坡岗路口—南山路口);
6.茶砚山南路(五里路口—南山路口);
7.新马路(双井路口—宝塔路口);
8.景园路(曙光路口—檀山路口);
9.工人路(曙光路口—冠城路口);
10.曙光路(南徐大道路口—冠城路口)。
四、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5日起施行。
来源:镇江市公安局
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3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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