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大对货运车辆的管控力度,强化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最大限度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璧山交巡警对我区所有货运车辆不按引导标志和线路进治超站接受称重检测的车辆进行全天候交通违法抓拍,现将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安装地点进行公示:
一、交通违法采集地点:

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记3分、罚款200元。


璧山交巡警提醒:
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按照引导标志和线路进站接受称重检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编辑:李 建
校稿:张 松
审核:肖亦军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