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华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南华县城区新增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我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全面优化路网结构,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为我县“六城同创”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原有严管路段基础上,将龙海路、东河路、仁和巷、龙屯路、幸福街、海埂路、华强路等九条道路设置为严管路段。具体通告如下:
一、单行路段
(一)龙昌路:龙旗五组创安室与龙昌路交叉口—龙昌路与龙坪路交叉口(设置为车辆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仁和巷:龙兴路与仁和巷交叉口—文龙路与仁和巷交叉口(设置为车辆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二、 严管路段
(一)龙海路:龙泉路与龙海路交叉口—龙海路与龙坪路交叉口。
(二)东河路:龙泉路与东河路交叉口—东河路与龙坪路交叉口。
(三)仁和巷:龙兴路与仁和巷交叉口—文龙路与仁和巷交叉口。
(四)龙昌路:龙旗五组创安室与龙昌路交叉口—龙昌路与龙坪路交叉口。
(五)龙屯路:龙泉路与龙屯路交叉口—龙屯路与文龙路交叉口。
(六)幸福街:龙坪路与幸福街交叉口—幸福街与东河路交叉口。
(七)海埂路:龙城大道与海埂路交叉口—海埂路与华强路交叉口。
(八)华强路:龙山路与华强路交叉口—华强路与龙坪路交叉口。
(九)瑞祥街:龙泉路与瑞祥街交叉口—瑞祥街与龙山路交叉口。
上述路段,一是机动车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占道停放;二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礼让行人;三是禁止驾驶无牌无证电动(含燃油)车辆上道路行驶,对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车辆,车主必须尽快办理登记手续,对无人认领或者不能出具合法来历凭证的无牌无证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为车主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四是行人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道路时,应按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依次通行,严禁行人闯红灯,在通过道路时,应走施划有斑马线的人行横道,严禁在未施划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乱穿乱行,不得翻越隔离护栏;五是城区非机动车、二三四轮摩托车必须在城管部门设置的非机动车、摩托车停车泊位或已划定的停车线内规范停放;六是严禁在主次干道、街巷支路、车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摩托停车泊位或停车线以外的区域随意停放;七是所有停放的非机动车、摩托车必须依次、有序在停车泊位或停车线内顺向停放,车头朝向一致。
三、管理措施
(一)执法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与电子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在上述严管路段占道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车辆,将依法进行拖移;对阻扰、干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不定期进行曝光。
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止向社会公示,10月17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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