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宿迁市运输服务中心向社会发布了《宿迁市机动车维修备案须知》,截至目前,共有28家维修企业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申请。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维修行业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全社会的安全。2019年8月,国务院取消了11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了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制”。
今后,宿迁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定期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依法给予通报、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对维修行业信用监管,对经营投诉多、维修质量低的经营者,及时记入信用档案,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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