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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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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平交警2020-04-30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部署,经市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自2020年5月10日起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和记满12分考试业务。


    特此通告。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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