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服务保障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各类交管业务,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4月7日日起逐步恢复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的现场教育学习业务,具体学习要求如下:

请参加现场学习的驾驶人注意以下几点:
1. 微信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出示健康码。
2. 请自觉配合测量体温,体温超标者严禁进入教室。
3. 进入教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随意摘取(除签到、签退拍照时)。
4. 请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
5. 签到之后按老师要求入座。
6. 上课时全程录音录像,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7. 按老师要求分批依次签到、签退。
8. 禁止吸烟、随地吐痰、扔垃圾,保持公共区域卫生。(建议自备水杯)
9. 课后不聚集,不扎堆,不停留。
办理攻略
对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推出网络学习平台是一项提升交通安全学习效能的便民措施。需要办理满分学习或审验业务的驾驶人,应先登陆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hn.122.gov.cn网站或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进行注册,驾驶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时限要求。
01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
网络学习篇
Q:哪些驾驶人要参加满分教育?
A:在非实习期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分满12分以上的驾驶人。
Q:哪些人可以在长沙参加满分教育?
A:只要是长沙驾驶证、在长沙有交通违法行为、湖南省境内高速公路上有违法 行为,均可以在长沙参加满分学习。
Q:驾驶人如何参加满分教育?
A: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七日,可采取现场教育和现场教育+网络学习相结合两种模式,每日学习时长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其中网络学习模式有5天网络+2天现场、2天网络+5天现场两种方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五日,适用于2天网络学习+5天现场教育的模式:
1、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2、校车驾驶人;
3、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当前及最近两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满12分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2、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3、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在含本周期内的三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满12分记录的);
4、非上述情形的满分驾驶人未申请网络学习,自愿全程参加现场教育的。
(三)其他满分情形,适用5天网络学习+2天现场教育的模式。
现场教育与网络教育之间无先后顺序,但是不能选同一天进行。参加满分现场教育的,驾驶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处罚决定书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法制学校(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普瑞大道驾驶人考试中心驾考食堂二楼)或四区 (县、市)参加满分现场教育。现场教育应按已申请的场次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签到签退,不得迟到早退。对存在有他人替学、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每天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本次教育资格,驾驶人需要重新申请满分教育。
Q:满分教育网络学习操作指南
A:(一)满分教育网络学习手机操作流程:
先到处罚窗口扣证,注册“交管12123”APP——进入主页面点击“更多”——找到学习教育业务中“满分教育申请”——进入界面——按界面提示操作——选择后显示报名成功,可以开始网络学习。(如下图)

(二)满分教育网络学习PC端操作流程:
登录Http://hn.122.gov.cn/平台用户注册——进入主页面点击“满分审验教育”——点击“满分教育申请”——选择城市——选择教育方式点击“网络教育”——选择场次和教育地点(点击查询,勾选场次)——确认申请,则报名成功。
Q:满分教育注意事项
A:(一)【须窗口办理扣证业务】驾驶人需要先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满分处理,同时办理驾驶证暂扣或扣留的相关手续。
(二)【允许一次暂停学习申请】无法按预约时间参加本期满分教育课程现场学习的,可申请提出一次暂停申请。申请暂停满分现场教育的,应当提前一日通过“交管12123”APP或到法制学校受理窗口提出,暂停后可以当场确认下一场去现场教育的时间,也可以直接在“交管12123”APP上申请。
(三)【允许3个月内延期学习】满分教育申请有效期为3个月,申请之后3个月内因故无法完成学习的,可以网上提出延期学习申请一次,延长时间从申请延期起不超过3个月。
(四)【学习过程人脸识别记录】满分教育进行网络学习时,需打开摄像头,通过人脸识别手段确认是否本人学习。学习过程中会随机抓拍3张学习照片,请保持面容清晰稳定、举止文明。系统不定时弹出间隔答题,超过60秒未答题的记录为嫌疑。
(五)【临时离开应当暂停视频】在学习过程中,如果有事必须临时离开的,可以选择暂停视频,并结束当前学习,事毕后可重新开启视频学习,学习时长正常累计。临时离开选择暂停可避免被系统判定为不通过。
(六)【学习时长当天累计】满分教育网络学习时,当天累计时间不低于3小时,但需在当日24时前完成,当日累计学时未满足要求的,学时作废。因此,建议每天开始学习的时间应在20时之前。
(七)【学习中可模拟测试】满分模拟测试时间计入网上学习时间,测试结果不作为测试时间是否有效的依据。满分模拟测试共100题,测试时间45分钟,实际测试时间超过45分钟按45分钟计算,不足45分钟按实际测试时间计算。
(八)目前网上学习系统正处试运行阶段,遇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731-88878055。
02 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
网络学习篇
Q:哪些驾驶人要参加审验教育?
A: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责任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
Q:驾驶人如何参加审验教育?
A: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教育。审验教育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两种模式。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在9分以下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可采取网络教育学习完成审验。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进行现场教育。参加现场教育的,驾驶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各分所或四区(县、市)交警大队车管分所申请预约、办理。
Q:审验教育网上学习操作指南
A:(一)【网上业务全流程】符合网络审验条件的驾驶人无需到车管窗口现场申请,只需直接登录互联网平台,在网络上提出申请,按提示点击相关界面,按要求完成学习。学习期满后,互联网平台系统直接审验通过。
(二)【审验前注意事项】办理审验业务时,申请人必须处理完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且其驾驶证未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
(三)【学习时长当天累计】审验教育网络学习时,需在当日24时前完成,当天累计时间必须超过3小时,未满3小时的,学时作废,应当重新学习。因此,建议每天开始学习的时间,不要选择在20点30分之后。
(四)【学习过程人脸识别记录】审验教育网络学习时,需打开摄像头,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确认本人学习。学习过程中,系统随机抓拍3张学习照片进行人脸识别,识别不通过的记录为嫌疑。其中也可选择45分钟的试题测试,同看视频的时间一起累计。超过60秒未答题的记录为嫌疑。
(五)【临时离开应当暂停视频】在学习过程中,如果有事必须临时离开的,可以选择暂停视频,并点退出主页,离开当前学习。当日事毕后可重新开启视频学习,学习时长正常累计。未选择暂停而离开学习的,系统判定为不通过。
(六)目前审验教育网上学习系统正处试运行阶段,遇问题拨打咨询电话0731-88878203。

编辑 | 思繁
编审 | 罗克
审核 | 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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