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部署及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出行,榆林城区出租汽车从2020年2月25日开始逐步有序恢复营运。市城客办在恢复营运后第一时间向各出租公司派驻工作人员监督各出租公司的消毒、测量体温、登记等疫情防护工作,强调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护要求营运,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恢复营运的出租汽车进行了明查暗访。
通过检查发现,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营运过程中大部分驾驶员能按照疫情防护要求查实乘客信息、扫码乘车、不拼客、勤消毒,但也有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疫情防护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不按规定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件、不扫码登记信息、拼客、副驾驶坐人、不出票等现象。经研究,决定给予这些出租汽车全行业通报、停业整顿5天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提升疫情防护安全意识,做到科学防护,有效阻断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扩散,市城客办将继续加强明查暗访工作,共同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详情见附表)

来源:话榆林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