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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起西安交警逐步恢复公安交管窗口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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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政法2020-03-02

    为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正常工作生活

    自2020年3月2日起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将逐步恢复全市公安交管窗口业务办理

    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一)机动车相关业务:


    1.机动车新车挂牌业务;外地车辆转入;换发新能源号牌;车辆变更登记;补领登记证书。(需在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2.机动车抵押/解抵押;机动车注销登记;六年内免检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补换号牌/行驶证;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机动车补换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机动车临时号牌核发;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名称变更;机动车档案更正(本部门注册和转入的,车辆信息录入有误的)。

    (二)驾驶证相关业务:

    C1驾驶证补换领(除变更、遗失、损坏外,均需提供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C1驾驶证军警换证(需提供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C1外地驾驶证转入(需提供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注销;临时机动车驾驶证许可;驾驶证变更备案(指变更住址或联系方式);驾驶证业务延期/取消延期申请;驾驶证转出;驾驶证锁定/解锁;驾驶证延期审验、换证(需提供驾驶人体检证明);档案更正。

    (三)“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恢复全市各个交警大队警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业务受理时间及网点


    (一)受理时间:

    2020年3月2日起9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网点:

    1.车管所郭杜总所、东区分所、南区分所、西区分所、北区分所、长安分所、鱼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2.郊县处车驾管业务大厅、各远郊区县大队车管所;

    3.各大队警务大厅、社区服务站。

    社会化服务机构


    机动车检测机构、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汽车4S店登记服务站、驾驶人体检站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原则,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复工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逐步恢复办理车管业务。

    温馨提示


    1. 部分业务延期办理。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工作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的,或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

    2. 提倡业务网上办理。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风险,对于可在线上办理的业务,积极倡导网上办、自助办,群众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sn.122.gov.cn)、交管“12123”APP、“西安交警”微信小程序、警邮平台等渠道开展各类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查询和办理。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加强后台审核,确保快速办理。

    3. 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及现场审验教育、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暂不受理,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逐步恢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做好防护。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办理业务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车辆消毒,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办理相关业务。进入服务大厅应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的间隔,每笔业务只允许一人进入办公区域,即办即走严禁逗留。

    主编:丰收

    编辑:姣 | 审核: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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