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亚军
通讯员 高荣长 黄万春 报道
晨报讯 2月8日,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自2月9日0时起,恢复出租汽车运营。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连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出租行业运营疫情防控工作。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区疫情处置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恢复运营前,出租企业要严格制定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并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出租车公司必须对驾驶员进行防疫知识的培训教育,做好驾驶员健康信息登记。同时对所属车辆的车容车貌、车载安服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运行。
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要増强自我防护意识,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等有效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如遇到发热情况或知悉从疫区回程的乘客要及时上报。出租车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清洗消毒工作。要随车携带消毒工具,勤通风,勤消毒。做到“一运次一消毒”(不得使用乙醇等易燃消毒液以防止安全事故)。
出租汽车驾驶员揽接出市的乘客,必须向所属公司报备,并依法依规经营,严禁拒載、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和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规行为,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并曝光和通报,记入年度诚信考核。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如非必需,尽量不要出门,同时,提醒出租车乘客上车必须佩戴口罩和做好登记工作,原则上乘客后排乘坐,如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可不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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