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了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保障全市道路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全市主干道路两侧路口行驶的各类车辆进入主干道路行驶的,将采取禁止左转弯或斜穿、逆行进入主干道路行驶的限制交通措施。需左转弯或横穿进入主干道路行驶的各类车辆,应先右转弯进入主干道路行驶,在主干道路合适位置、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掉头行驶。
目前,我市已在人民路与东关大街交叉口以南路东侧设立“禁止左转弯”禁令标志,下步将对全市所有支路与主干道路交叉口处设立上述禁令标志。

人民路与东关大街交叉口以南路东侧禁令标志
请各类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禁令标志,对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罚。
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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