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起,贵阳市全面开始对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多名出租车驾驶员向贵阳市运管部门来电咨询:“如果乘客不系安全带,我能不能拒载?”

据贵阳市运管局法规科张敏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以及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可以看出,谁违法,处罚谁,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处罚驾驶人,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乘客。
针对这一规定,贵阳市运管局建议出租车驾驶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安全带的清洁卫生。
2、建议买一份刊登有交警部门宣传“不系安全带要被查处”的报纸,或收藏相关微信公众号的文章,以备不时之需。
3、乘客上车时主动提醒乘客系安全带,乘客不理解的,可以出示报纸或微信文章。
如果乘客还是不愿意配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乘客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搭载该乘客,此种情况不属于拒载,但前提是驾驶员一定要耐心解释。
那么问题来了!
驾驶员或者乘客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
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将受到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将受到罚款20元的处罚,在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上处以罚款10元的处罚。
驾驶员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机,罚款50元,记2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罚款50元,记2分。
贵阳市运管局提醒,请各位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驾驶员提醒时请配合。

都市新闻
编辑 申凌
编审 钟俊怡 周密
来源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