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对于“酒驾”并不陌生,很多驾驶员都知道“酒驾”后将面临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但是,为什么这名“酒驾”驾驶员还要被注销驾驶资格呢?
10月21日上午9时许,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玉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对驾驶人杜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后,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达3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杜某告诉民警自己是昨晚喝的酒,喝完一罐啤酒感觉就不舒服了,没想到第二天早上“酒劲”还没过!

当民警对其驾驶证进行核对时,发现其于2018年10月30日领取的驾驶证,被查时仍然处于实习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杜某还将面临注销其驾驶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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