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车辆
追求个性
为自己的爱车进行装饰和改装
小编提醒您
改装可不是随便就能改的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3、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4、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常见的汽车非法改装情况
1、加大轮毂、轮胎;
2、擅自增加、增大尾翼;
3、加大包围;
4、增加或加宽排气管;
5、改疝气灯;
6、擅贴镜面反光膜;
哪些情况允许
机动车所有人在无需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变更的情况为三种:
一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是、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备胎架等;
三是、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
特别注意: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条款,有以下情况的,车主朋友须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车身颜色;
二、更换发动机;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车驾管业务咨询电话:
0543—3301313
0543—3301314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