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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管知识】您的爱车是不可以随便改装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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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公安交警2019-10-18

    现在不少车辆

    追求个性

    为自己的爱车进行装饰和改装

    小编提醒您

    改装可不是随便就能改的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3、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4、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常见的汽车非法改装情况

    1、加大轮毂、轮胎;

    2、擅自增加、增大尾翼;

    3、加大包围;

    4、增加或加宽排气管;

    5、改疝气灯

    6、擅贴镜面反光膜;

    哪些情况允许

    机动车所有人在无需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变更的情况为三种:

    一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是、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备胎架等;

    三是、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

    特别注意: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条款,有以下情况的,车主朋友须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变更车身颜色;

    二、更换发动机;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车驾管业务咨询电话:

    0543—3301313

    0543—33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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